为切实加强茅箭区建设局政风行风建设,现提出“十项”承诺,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1、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工作人员,必须耐心解答热情服务;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事项,要引导办事群众到承办科室;不属于区建设部门管理范围的要细心解释,并尽可能告知其他办理部门。 2、实行限时办结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时限的,严格执行限时办理;没有规定时限的,及时办理;服务对象的合理请求即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提出意见视为同意。 3、实行特事特办制。凡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事项,实行特事特办。 4、完善政务公开。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一律按规定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5、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五办”服务理念,即符合条件立即办、材料不全帮着办、上报申批协助办、企业有难上门办、跟踪服务主动办;实现“四零”服务目标,即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管理零疏漏、服务对象零投诉。 6、实行上岗挂牌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必须挂牌、明示姓名、照片、工作职责,执法人员还要出示执法证件。 7、实行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制。工作人员要使用“您好”、“请坐”、“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坚决克服“生、冷、硬、横”的态度,杜绝“门难进、事难办、话难说、脸难看”现象。 8、廉洁从政。坚决纠正和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案件。 9、实行执法程序、收费罚款标准公开制。将本部门的执法程序、收费罚款标准等上墙公示,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公开、公正,严禁徇私舞弊。 10、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上述承诺,出现过错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制度的规定,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同时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茅箭区建设局政风行风监督投诉电话:8898371(局行评办公室),电子信箱:mjqjsjhpb@163.com,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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