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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城市化犯罪,稳定社会治安,建设和谐十堰
作者:蒋志刚    来源:茅箭区检察院    更新时间:2007年10月13日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治安状况的大局是平稳的。但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大量存在,刑事发案率离人民群众所要求的“安居乐业”的境界还有较大差距,治安形势仍然很严峻。笔者认为,当前犯罪问题突出与城市化进程有着密切的关系,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阵痛”。因此,如何遏制城市化犯罪,已经成为稳定我市社会治安秩序地重要课题。
    一、 当前我市社会治安的特点。
    1、刑事犯罪率在波动中持续上升,刑事发案率仍然比较高。以茅箭区为例,近三年来(2004年至2006年),茅箭区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54件110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29件107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48件1353人,经审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97件1126人。犯罪呈多发趋势。
    2、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犯罪暴力化趋势明显,尤其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抢劫等恶性案件比较突出。同时,侵财型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2004年至2006来,茅箭区检察院共批捕上述案件411件738人,起诉475件844人,占刑事案件总数的60%以上。
    3、青少年犯罪走势严峻。以2005年为例,茅箭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嫌疑人40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91人,其中25岁以下的年轻人共231人,占总人数的60%。其中,14至15岁的22人,16至18岁的110人,19至25岁的99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占33.8%。犯罪人员的低龄化让人担忧。
    4、犯罪主体逐步演变为以外来人员为主。过去我市的犯罪具有浓厚的地方区域色彩,犯罪主体以本地人居多,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力和外地人员涌入我市,外来人员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犯罪主体中外来人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如茅箭辖区2005年外来人口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犯罪的45%,2006年达到47%。
    5、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丑恶现象比较突出。电子游戏、电脑网吧等经营场所违规经营和赌博,舞厅、发廊、桑拿等娱乐服务场所有偿赔待和色情活动,虽然经过几次集中清理整顿,违法违规活动一度有所收敛,但总会出现反弹现象,死灰复燃,并呈公开化趋势,成为社会一大公害。
    6、职务犯罪多发。城市化的过程中,建筑、金融、交通、新兴工业领域飞速发展。这些项目的建设需要相应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批和操作,而一些单位、部门、个人都以经济利益为第一追求。部分掌握实权的人为谋取个人私利,利用职务、权力大搞权钱交易。一些项目审批、工程立项、工程招标、土地征收、土地批准征用,以及金融信贷等环节成为职务犯罪的多发部位。
    二、城市化进程对犯罪率的影响。
    1、 城市化导致社会结构的变化是诱发犯罪的重要原因。社会结构的改变对社会成员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这种变化首先表现在原有的生产力结构发生变化。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大片的城区或乡村的土地被征用,原来依附于土地上的农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劳作,而纷纷涌入城市寻找就业机会,使城市人口数量猛增,甚至引发“民工潮”。人口密度在一个相对狭小的空间内增长过快,必定加剧城市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十堰市是一个内地山城,资源本来就贫乏,工业结构单一,就业机会供应不足,导致城市增长的剩余劳力无事可做。出于求生的本能,出于改变现状的渴望,一些人在外部不良条件的诱惑、刺激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 城市化进程中贫富差距加大产生的矛盾和冲突是诱发犯罪的原因。近几年来,受国际大气候的影响,经济委缩,我国国有企业进入改革的阵痛阶段,纷纷减员增效,许多企业的工人下岗,失业人员增加,经济发展出现了一定困难,就业的难度加大,收入降低,但消费水平依然很高,因此,一些底收入阶层的人生活的压力比较重,心理脆弱,情绪不稳,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大脑容易失去理智,因为一点小事就动刀动拳,酿成伤害案件;或者在缺钱花的情况下铤而走险,或偷或抢,走向犯罪道路。
    3、城市化对农村人口原有人格和生活方式的冲击导致一些人走入迷途的可能性增加。首先,农民由于受教育程度的不足和生活环境的影响,思想意识、道德意识、生活态度及兴趣爱好与城市居民有很大的不同,既有保守、随遇而安、纯朴善良的本性,也有愚昧、迷信、狭隘、自私的一面。面对生存环境的改变、对新的环境不太适应、心理调整不当,就会与环境、与人发生冲突。其次,从农村到城市,原有相对简单稳定的生活方式就会发生很大的改变,城市生活的丰富多彩极大地刺激了他们对金钱、情感的需求,一些人想在极端的时间内致富,但又没有致富的技能,在外界的诱惑下,很容易采取自以为成本低、来将快的非正当手段,当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4、城市化建设进程地加快,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了城市中人财物的大流动,为各种犯罪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近几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城市的发展主要还是商业街区的发展,大量的人员下海经商,大量的商品交还活动引发了商业活动和商业场所的犯罪的增多。
    5、城市不良文化、娱乐、消费方式的负面影响。近几年来,随着城市有线电视的发展,西方、港台的宣传暴力、黑社会的影视作品很方便地“飞入寻常百姓家”了,电影院里也充斥着暴力犯罪影片,血肉横飞的场面令人触目惊心。随着VCD的普及,各种录像出租店更是层出不穷,而这些店里出租的影片不是色情就是暴力凶杀,而这些影片的暴力场面对青年人的负面影响是无法估量的。我们注意到,绝大部分故意伤害犯罪人员(尤其是青少年)在陈述犯罪原因时,都会说“从电视里学来的”。
    三、遏制城市化犯罪、稳定社会治安的对策。
    城市化进程中的高犯罪率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对此,不能听之任之,任其泛滥。发展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市的目标是建成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在今后一段时期,城市化的进程将进一步加快,社会治安将面临城市化所到来的不可避免的问题,社会治安的将更加严峻的考验。为此,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和有犯罪倾向的人。打击犯罪是维护社会治安地首要环节,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重点打击危害恶烈、影响大的恶性犯罪。对重大杀人、抢劫、重大盗窃、涉毒案件要严厉打击。要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整治,不定期、不间断地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以保持“严打”地声势和威慑力。
    2、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努力发展经济,增加居民收入,增加就业机会是遏制刑事犯罪的根本途径,也是最有效的途径。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看,绝大多数是无业人员,没有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为了求得基本的物资条件,他们铤而走险,或偷或抢,滑入犯罪地深渊。随着今后我市人口的增加,就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因此,必须创造更多的就业渠道和机会,增加居民地收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达到“安居乐业”地效果。
    3、进一步做好农村工作,增加农民收入,改变贫穷落后的现状,使农村的部分剩余劳力留在农村,勤劳致富,不盲目流向城市,增添城市的压力。我市是山区,农业的发展先天不足,农村的收入较低,贫困地区的剩余劳力多,农业的竞争力不强。加入wto后,我国将降低农产品的关税,外国的农产品将大量进入我国市场,我国的农业将受到较大的冲击。我市也不例外。如果农民增收困难,收入减少,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不仅使农村不安定因素增加,而且会使大量农民涌入城市“淘金”,从而增加城市的负担,给社会治安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要大力做好我市的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农民的收入。缩小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距。
    4、加强对城市外来人员等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目前的暂住人口管理方式和办法可操作性差,且难以使全社会协同作战。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立法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公安、劳动、建设、民政、工商行政等部门依法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才能真正奏效。建议政府加怀发展小城镇建设,吸引农民投资居住小城镇,缓解流动人口对城区的压力。
    5、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文化,娱乐、消费方面的引导和管理,消灭“黄赌毒”等丑恶想象,消除治安隐患。一是加强对舞厅、网吧、桑那美容等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特种行业进行清理整顿;二是加强治安案件的查处,对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坚决打击这类丑恶现象。三是要健全城市的生产、消费、娱乐、教育的综合功能,引导人们追求积极健康的消费和娱乐观念。
    6、大力抓好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及流动人员的法律素养和道德水准,提高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结合“四五”普法,在广大公民尤其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法制道德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公民尤其是青少年抵御违法犯罪的能力。并且采取切实措施做好一般违法人员和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和思想转化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管控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7、加快政府行政机构的改革,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监督、防患机制,扼制职务犯罪。检察机关要和行政部门,金融、司法、共商、税务,建筑等系统和行业的联系,形成共识,共同预防、打击职务犯罪。同时,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及时有效地服务国企,防范企业的职务犯罪,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通过查办案件,认真分析总结企业发生各类犯罪的特点,成因和规律,及时发现企业在管理机制和工作中存在的容易引发犯罪的漏洞,提出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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