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茅箭政务网 >> 新闻中心 >> 发展论坛 >> 正文
以“三城联创”为契机全力抓好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的思考
明码标价与和谐社会建设
作者:柴金萍 朱毅 瞿正斌 赵莉    来源:区物价局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18日   


    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由中央文明委、国家爱卫会、国家环保部授予一个城市的最高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品牌。它涵盖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各个方面,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我市实施“三城联创”是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十堰又快又好发展的大局。全市各级各部门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了开展“三城联创” 的重大意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十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提升十堰城市品位的重要途径,切实增强了做好“三城联创”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作为十堰市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茅箭区委积极响应,全员行动,扎实推进“三城联创”工作。结合部门工作,茅箭区物价局通过召开全局干部会议学习“三城联创”相关文件,统一干部职工思想,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迫在眉睫,物价局必须要在“三城联创”活动中找准位子,以“三城联创”为契机,全力抓好市场明码标价检查工作,用实际行动为创建活动做出贡献。
    茅箭辖区经济十分繁荣,聚集了十堰80%的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宾馆、饭店、大型专业市场、连锁超市、仓储物流等,是鄂西北重要的商品流通集散中心。物价部门为净化辖区市场环境,从创文明城着手,坚持把明码标价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亮点”工程,加强领导,建章立制,责任到人,以点带面,努力拓展明码标价管理领域,切实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确保市场明码标价工作顺利开展。
    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作为物价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明码标价是做好市场价格的基础,是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增强市场价格透明度的重要措施。为保证辖区明码标价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柴金萍任组长,副局长朱毅任副组长,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茅箭区物价局市场明码标价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抽调3名价检干部负责市场明码标价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实行每月一汇报,每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及时研究、探讨、解决市场价格检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指导开展明码标价工作,确保市场明码标价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仅靠物价部门的行政管理是不够的,只有通过提高全社会对明码标价工作的认识,增强经营者明码标价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明码标价的良好氛围才行。因此,我局在明码标价工作中始终注重舆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明码标价工作,扩大广泛的社会影响。一是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宣传报道,宣传物价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措施,提醒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促进公开、公平、合法的市场竞争。二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大型节假日及“3.15”、“12.4”消费者权益日和法规宣传日等开展大规模的价格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台、宣传车,送法律法规和政策到户等多种形式宣传明码标价,截止目前共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近2万份、悬挂宣传横幅20多条,接受群众咨询、投诉300余人次,畅通了价格投诉的渠道,得到了辖区群众的普遍肯定和积极支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在价格上涨快、波动大的特殊时期,通过制作1000余份温馨提示宣传单在辖区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人员集中地带进行发放宣传和张贴,提醒经营者做好价格自律,促进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经营。
    三、明确重点,细化工作,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辖区三堰至六堰是十堰市最为繁华的地段,日均人流量达8万人以上,拥有十堰市最大的商业步行街,聚集了人民商场、五堰商场、京华连锁超市、寿康永乐连锁超市、新合作鑫城连锁超市、国美电器、工贸家电等十余家大型商贸企业,分布着三堰小商品批发市场、澳门街装饰材料市场、燕林建材市场、五堰服装市场、俊发家私广场等近十家大型专业市场。为使明码标价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我们注重创新工作方式,突出工作重点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三城联创”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是实行沿街拉网式检查。结合辖区点多面广的特点,重点对辖区各主要街道沿街经营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我局采取每周检查1天,每天检查60户店铺的措施开展明码标价集中检查,共检查商户近5000户,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等宣传材料7000余份。运用帮查整改、宣传教育、上门服务、提醒、告诫等多种方式帮助经营者规范标价行为,对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初次送达《对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告诫书》进行宣传教育,限期整改,及时给予提醒或告诫。对违规行为严重的70余家商户依据相关规定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次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给予了一定金额的处罚。通过开展明码标价集中规范整治行动,目前辖区从五二厂—火车站—五堰人民路沿线地段临街店铺明码标价普及率达到95%以上,从而带动了辖区整个明码标价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是抓好大型专卖场价格检查。针对辖区大型专卖市场多、批发市场杂,难以管理的特点,我局从为企业服务入手,在努力解决市场管理者的思想观念上下功夫,大力推行“价格服务进市场”活动,让其充分认识价格服务和明码标价工作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自觉行动。结合开展“明码标价检查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实施周年纪念日”等活动,我们多次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市场建章立制,并从服务企业、为企业着想的角度宣传价格服务和明码标价的益处,让其明白“小价签”与“大效益”的关系,明白价格诚信对经营者的利害关系。通过座谈交流,市场负责人和物价员观念得以转变,认识到价格服务和明码标价不仅是物价部门的工作,也是市场上规模、上档次、求发展的重要机会,明白了物价部门推行“价格服务进市场”和明码标价是真正为企业服务、为市场服务的好事,因此表示一定把这项工作做好,从而提升市场的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大型市场的明码标价工作落到了实处、做出了成效,使标价率由原来的不足10%上升到现在的90%。
    三是开展行业明码标价检查。为使明码标价工作在辖区全面普及,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其一是规范大型商场、超市和药房明码标价。组织专班到人民商场、五堰商场、京华超市、鑫城超市、寿康永乐超市、宏康药房、开心人大药房等大型商场、超市和药房进行明码标价现场指导、检查规范,使辖区大型商场超市和药房明码标价率达到了100%。其二是提高餐饮行业明码标价率。针对辖区部分餐饮店“有点菜单而无标价”的实际,我们及时向城区内60余家大、中型酒店宣传下发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个别不执行明码标价的酒店进行了宣传教育,下发《对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告诫书》,要求限期整改,使我区大中型酒店明码标价率达到了100%,真正做到了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其三是服务景区送标价签上门。结合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组织人员深入赛武当风景区对南部山区的旅游景点票价进行检查,制作赠送了收费公示牌,并向景区沿线的商户免费发放明码标价签800余张,手把手教标价签的填写并督促其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其四是监测液化气、成品油市场价格。针对液化气、成品油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采取相应对策,及时跟踪监测,指导企业制定价格公示牌,公布每日价格,筑起价格上涨的“防洪堤”,目前液化气、成品油市场明码标价率已达到了100%。其五是制作统一《价目表》规范客运票价。会同区运管所翻印制作了辖区客运票价《价目表》,向群众反映突出的十堰至茅塔路线的中巴车经营业主发放了《价目表》,悬挂于车辆醒目位置,接受广大乘客监督。其六是检查汽车装饰维修行业明码标价。组织专班对辖区汽车维修行业开展了明码标价宣传、检查、登记,经过多次宣传,目前辖区汽车装饰维修行业明码标价率达到了95%。其七是强化涉企涉房价格监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价格,要求房地产公司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
    开展“三城联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十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客观要求。物价部门将义不容辞地发挥职能作用,把开展“三城联创”活动当作促进自身工作上台阶的机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把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茅箭政务网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鄂ICP备05013908号    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网站电话:0719-8795645  8787747     投稿信箱:letter@maojian.net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制作:QQ18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