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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执行力,简单地讲,就是执行决策,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也就是抓落实的能力。它是一个从认识到实践、从理想到现实的能动的形成过程,包括对过程的控制、对结果的现实追求,是领导决策、工作部署、目标要求转化为工作效果、工作创新的关键,直接关系到任务能否完成,目标能否实现,是检验我们能力水平的一个标尺。
一、要充分认识基层检察院提高执行力的重要意义
基层检察院是整个检察体系的基础,处于法律监督的最前沿,是国家法律政策的具体执行者。高检院贾春旺检察长曾对基层院有4个80%的精辟论述,他说:“基层检察院是整个检察机关的基础,也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在人数、机构数、工作量和发生的问题方面占全国检察系统的4个80%”,这就足以说明基层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基层检察院工作核心与关键在于执行、在于落实。再多再好的法律政策、再全面再精确的工作任务设计都要依靠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努力才能加以落实;再理想的奋斗目标、再好的工作方案,再科学的工作制度,再先进的手段如果不能转变成我们每个基层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其执行不到位,执行不力,它就只能是一纸空文。由此可见,基层检察院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关键在于提高执行力,通过强作风、抓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来实现工作的落实,通过在抓具体工作落实中展现、提升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
二、当前区院机关执行力不高的表现
近几年来,我们虽然在规范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监督考核机制不够科学、制度出台不够严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等原因,在执行力方面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思想上对抓工作落实的认识不足,无动于衷,工作热情不高,缺乏抓落实的自觉意识;二是对上级决定、决策执行效果不理想。对上级决定、决策在主观上积极落实,但执行的结果往往不理想。对上级交办的任务缺乏预先估计,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和超前性不足,早调查、勤思考、理思路、订计划、做预案的工作氛围不浓厚,对可能发生的事情和可能遇到的困难考虑不周全、不细致;对应采取的方法、措施、步骤准备不充分,导致在工作执行中缺章法,措施不明,应付了事;三是上级或本院的工作部署、工作安排执行效率不高。在工作启动阶段抓不紧,在中间阶段或收尾阶段抓的松,甚至不了了之,以致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督办松了就停下来,有些工作安排时“雷声大”,在落实时“雨点小”,满足于开个会、发个文件、订个办法、写个材料,真正抓落实的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有的虽然对每项工作开展制定了计划和目标,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措施做保障,在执行中缺位,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不好,缺乏联动性,导致的结果是工作效率、办案质量达不到预期要求;创新意识不强,工作特色亮点不多。四是少数干警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执法能力不强。少数干警缺乏积极思维和竞争意识,缺乏全局观念和工作责任感,不愿动脑子想问题,不善于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安于现状,工作上基本处于看摊守业,惰性强,工作难有新意和明确目标,对院里活动冷漠,固守自我小天地,工作拖拉,效率不高,牢骚满腹、我行我素,自律意识差,特权思想较为严重等等。
上述思想和作风对工作是十分有害的,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弘扬“求实、务实、踏实”的作风,切实提高执行力,以扎实的工作把“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要求落到实处,把市院、区委对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提高工作执行力要重点把握好六个环节
提高基层检察工作执行力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检察管理水平的各个层次和环节,要抓的工作很多。结合区院工作实际,我认为应重点把握以下六个环节:
(一)要抓好工作任务目标制定和细化、量化工作
目标是抓落实的前提,是执行力的方向,因此我们在抓落实时必须首先结合共性要求和个性实际,确立工作奋斗目标。通过工作目标来实现工作发展,通过目标来激发人心,焕发动力,通过目标来统筹工作。当前,区委、区政府提出了未来五年要把茅箭区建设成为一个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更具实力的十堰东部新城区的奋斗目标。院党组在认真学习思考的基础上,结合茅箭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未来五年工作发展的目标。具体讲,就是要按照“八字”要求,实现“五个新”,即以“能力、规范、创新、保障”为主线,通过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有新水平、检察业务有新发展、检察管理有新突破,检察队伍有新形象,科技强检有新提高”的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这是一个总体工作目标。在这个总整体目标下,我们党组又提出了具体分步实施目标,就是要坚持“三为本”(以人为本、以法为本、以服务为本),增强“三个观念”(全局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狠抓“三基工程”(干警基本素质、基础管理、基本检务保障),积极开展创建“三型检察院”即(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用两年左右时间争创市先进检察院、市级文明单位,用三至五年时间争创省先进检察院和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
目标确立后,就要形成清晰的工作思路,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推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俗话说:思路决定出路。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目标是否明确,将直接影响到单位或部门的工作步骤、工作进度和工作方式,最终影响工作的成效。清晰的工作思路和科学的工作目标,可以起到激发干警工作斗志、凝聚力量的作用。因此,在工作目标的设置上,既不能过高,又不能过低。过高,就会好高骛远、不切实际;过低,就会让干警没有压力,影响干警能动性的发挥。因此,院党组提出上述工作目标是在立足调研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而作出的。全院干警对院党组提出的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加强理解,要入脑入心,在思想中扎下根。要强化目标分解,各部门在制定年度计划时都要紧扣这一总体目标,围绕上级院和对口业务部门的具体要求,认真制定好各自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细化、量化到每个干警,确保一年一个新台阶,逐步接近整体目标。这里要强调的是,每位干部、每位干警决不允许存在不在状态,混日子的现象。要充分运用目标引导将压力层层传递,年终层层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有目标,不断强化干警争先创优意识,为工作落实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怎么制定部门目标,怎样采取工作措施把目标落到实处,我看关键要把握两条。一要吃透“上情”。对上级的指示精神、工作部署不能准确领会和全面把握,就难以正确执行;对上级正确部署和要求说三道四,强调客观多,主观努力少,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致使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在执行中走了样、变了味,就谈不上执行。目前,我们有的部门和同志对市院、区院党组提出的工作要求,领会不够透彻,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没有谋在点子上,抓在关键上。二是要把握“内情”。对上级的要求不加分析,对自己的“内情”不甚了解,不切实际的搞“上边怎么说,下边怎么做”,也抓不好执行。要全面掌握和认真思考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情况,真正认清其发展基础、有利条件及制约因素,把握工作发展形势,做到心中有数,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要认真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要以实事求实的态度正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要认真系统地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在不断的工作实践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做到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在开展部门工作中每年都思考谋划一两件有特色的事情,组织一两次有特点的活动,解决一两个关键性的问题,推动工作发展。
(二)要抓工作重点,突破难点,干出亮点
1、关于工作重点。每一项工作都有重点。检察工作的重点是什么,是业务工作。因此,我们讲抓落实工作关键在此。高检院、省院党组明确提出了检察工作重点就是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因此我们在工作上要突出业务工作是全院的工作中心,业务工作就是抓落实工作的重点。“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主题,实现这一主题的根本途径和主要方式就是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加强执法办案。有作为才有地位,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天职。检察机关不办案,就没有作为;没有作为,就难以有地位。执法办案不是检察机关的一切,但离开了执法办案,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都要以抓执法办案为中心,认认真真地办好每一件案件。这是实现“五个新”整体目标的基石,否则就失去了支撑,就无从抓起。因此,我们无论什么情况,什么时候都要积极办案,咬定办案不放松,多办案,办大案,办好案。同时,我们还要特别强调,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法公正文明办案,要牢固树立“不办案就难以作为,乱办案就死路一条”的思想,在办案中要牢牢坚持以法为本,牢牢抓住办案质量这条生命线,在端正执法理念、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纪律等方面下功夫,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执法办案工作都必须坚持做到办案数量与质量统一,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统一,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统一,强化责任与严明纪律统一,执行实体法与程序法统一,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统一。
具体来讲,检察机关业务工作重点主要突出在三个方面,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诉讼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始终抓住以上重点不放,用重点工作来带动整体工作的发展,用各个局部的环节工作来推动全院工作的落实。
①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要突出工作重点,有计划、有目的的攻克一批案件。除了上级规定的办案重点之外,我们要结合茅箭职务犯罪发案的特点和规律,找准工作的重点,既要抓住重点案件、重点人群,还要突出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方法,每年力争在一个或几个系统中查处一批案件。二要大力推行智慧办案,提高侦查水平。倡导智慧办案就是要转变侦查思路,开阔视野,综合运用侦查谋略、技巧和科技手段开展侦查工作。推行智慧办案,就是要改变落后的侦查模式,将侦查重心从以往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取口供为主改变为正面接触前的秘密调查为主;将侦查方法从以往偏于强攻硬取打疲劳战转变为运用谋略和科技手段获取证据为主;将侦查工作机制从以往单兵作战转变到集中办案资源、加强“一体化”运作、实行大兵团作战、打整体战上来。三是要正确执行法律政策,提高执法效果。在办案工作中,不仅要严格执行法律,更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注意用政策指导执法工作。要注意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特别要注意研究国有资产性质的界定,国有资产范围的变化,犯罪主体的变化,犯罪方式的变化等问题。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带有特点的新问题,要慎重对待,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简单化、片面化。
②关于刑事检察工作。要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和“两个基本”办案原则,坚持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在办案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快捕快诉,无错捕、漏捕,无错诉、漏诉。同时,要积极参与“平安茅箭”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今后,我们要在这项工作中注意多总结、多学习、多探索,努力形成一些具有“茅箭”刑事检察工作的特色。
③关于诉讼监督工作。要加大力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争取在办理有影响的案件上有新突破。在办案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公、检、法关系,既体现互相制约,又互相配合,既要文来文往,又要人来人往。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甚至主要领导对有些案件应多走动,加强联系,这样将有利于解决办案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2、关于工作难点的突破。应当讲,随着社会的发展,检察工作面临着较之过去更为艰巨、更为复杂的任务。因此,在业务工作中,我们既要突出重点,理清思路,又要不断研究解决检察业务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先突破一点,随之扩大成果来推动检察业务工作深层次发展。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职能职责特点,善于总结分析,善于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照上级要求找出工作的差距,确定工作主攻方向,研究工作措施,既而推动工作发展,这就是突破难点。如:自侦案件线索发现难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比较突出,干警不同程度的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当务之急是如何解决找“米”下锅这个现实的难题。大家都说:谁不会办案呢?只要有线索,就可以办下来,关键问题是“米”从何来,案源在哪里?关于这个问题,有很多专家、学者以及同行结合工作实践进行了探讨。对此,我不想多评论,这里我说个题外话。最近,我在高检院2006年第8期的“检察队伍建设”中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真情待人,不言自重,用心做事,难事竟成》。其中,有一段话讲的很好。这句话是这样讲的:“用心是干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工作中,常常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做同样一件事,为什么有的人成功,有的人失败;有的人出色,有的人平庸,这固然与其个人的素质、能力、方法等因素有关系,但根本上在于是否用心去做了。对待工作不认真不用心去琢磨,只是例行公事地去干,肯定做不好。”我认为这句话很有哲理,很值得大家来学习体会。当然,对于案源问题光有心还不够,还要靠机制来抓,还要通过建立健全自侦案件线索情报信息发现、搜集工作机制来解决这个难题。再如我们的法律监督工作也有个难发现、难查办的问题,有基本检务难保障、科技强检水平难提高的问题,还有队伍难带、难管理的问题等等。这些都是摆在现实面前的问题。我们每个领导,每位中层干部、每个干警都要敢于面对问题静下心来,用心思考,尽心去干,同时不断从机制、管理、制度和人文关怀等方面去突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群策群力,我想困难终究会战胜的。
3、关于工作亮点。这实际上是讲工作特色,说到底是关于创新的问题。工作要有所作为,必须要创新。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有了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才能主动研究新情况,才能及时把握和抓住机遇,才能运用新思路去思考问题,才会自觉把国家法律政策和上级指示与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际相结合,在“结合”中形成茅箭区检察院独有的执法办案风格、执法办案思路、执法办案经验,形成工作的亮点。
工作要创新,我认为非常重要的一条就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树立敢闯、敢干的观念,积极探索适合茅箭检察实际的新方法、新举措,力争创“五个特色”,即“在服务大局上创特色;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创特色;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上创特色;在规范执法行为上创特色;在队伍建设上创特色”。大家都要紧紧围绕以上“五个特色”要求,来思考谋划工作举措。如:在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上,要积极探索实施对违法侦查行为的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上,大胆实践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在查办职务犯罪上积极实行“侦、捕、技、诉”一体化工作机制;在控申举报工作上,积极采取预约接访、巡访、下访和文明接访等形式;在公诉工作上,积极探索运用案件繁简分类管理机制和公诉工作机制;在队伍建设上,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及奖惩激励工作机制等等,在创新中探索,在探索积累中总结,扩大影响力。
(三)要抓规范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内在要求。区院机关如何在现有人力、物力、财力情况下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规范化建设是必由之路。过去,我们常见的管理模式就是依靠行政权力手段搞管理,有较大的人为随意性,管理的力度、质量、水平,由管理者的个人素质决定。这就是我们基层检察院中常常遇到的“一个好检察长,决定一个好检察院”的原因。检察机关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有利于减少工作中漏洞,有利于防止工作中的随意性,有利于保证依法公正地行使检察权。
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通过依法建制,依制管理。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导向,以现代科学管理经验为支撑,以目标管理为基本手段,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抓好“软件、硬件”两项建设,把握检察队伍、检察业务、检察信息化三项重点,创新检察业务、队伍、事务、检务督察四项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检察权力具体化,业务工作程序化,机关管理科学化,队伍管理专业化,执法保障制度化,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是要加强领导,分步实施。要成立领导小组,把规范化建设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中,结合区院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同时,要明确分步实施的工作重点,按照要求加强建设。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的规章制度是规范化建设的前提,要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把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作为规范化建设的一个基础工作来抓。关于制度建设,有三点要求:一是强调制度全面性。制度建设应涉及检察管理的方方面面,形成全方位的管理规范和机制。要善于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各项制度进行归纳、整合、创新,达到健全完善制度的目的;二是要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度的制定一定要结合基层检察院的实际情况,宜简便操作,怠繁琐空洞。要目的明确、内容清楚、权责分明,保证落实中有章可循;三是要保持制度的及时性。坚持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制度,让制度解决问题,哪里有问题,哪里容易出问题就把制度定在哪里。
三是要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制度不去落实,就是一纸空文。因此,加强检务督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今年,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规范化制度建设的重点来抓并抓出成效来。
(四)要抓干警能力提升和团队协作能力
关于干警能力提升和团队协作问题,主要应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检察院活动为载体来加以提高。
1、关于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是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干警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检察事业全新发展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要牢固树立“五个理念。即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理念,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工作学习化和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团队学习和系统思考的理念,不断创新发展的理念,从思想上夯实创建的基础。
二要针对队伍素质状况,明确五项学习内容。即学理论,学业务,学经济,学社会,学典型。
三要加强软硬件建设,为干警创造一个较好的学习环境。要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学习平台。以“岗位”为依托,以个人兴趣爱好为组合,建立各种学习小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文化学习活动,如“ 学习讲座、知识竞赛、法律文书评比”等,尤其要学习以计算机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现代科学技术。今年,有一项重要学习指标必须完成,就是院班子成员和45岁以下干警都要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
四要抓机制创新。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学习奖励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等。
五要领导带头,加强指导。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展检查,要成立领导小组,政治处具体组织实施。院党组要积极开展中心组学习活动,各学习成员要带头学习,做到“四个一”,即每年要有一篇理论深度能指导工作的调研文章;组织开展一次寓学于工、工学相长的活动或工作项目;培养一个学习典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打造1-2件有品牌的创特色的工作。
2、关于创建“服务型”检察院活动
去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决定》,《决定》深刻阐明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地位、重要使命和重大职责,明确指出“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通过司法手段,处理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是提高我们党执法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对此,我们要从政治、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一要充分认识司法手段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是当前一种重要的治国手段,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司法手段也是执政手段,不仅具有法律意义,更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二是要充分认识强调司法手段的作用,是我们党执政手段的一次重大政治变革,在采取行政措施、政策措施等传统执政手段的同时,明确提出要以司法手段处理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这是执政观念上与时俱进;三是充分认识司法能力是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使检察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树立检察工作是国家政治的一部分的思想,讲政治、讲大局,主动服务于国家大局,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近,中共十堰市委也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其中对加强服务型人民检察院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从以上两个文件可以看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代表了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体现了检察机关应有的价值,反映了检察机关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要深入认识开展创建“服务型”检察院重要性,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职是关键。
当前,全区上下正按照区七届党代会的部署,为促进“和谐茅箭”和加快建设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更具实力的十堰东部新城区而奋斗。我们要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这一大局,坚决服从和服务这一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之中思考和谋划,围绕大局确立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深化创建“服务型”检察院活动,明确服务方向,强化服务举措,拓展服务方向,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此,区院党组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区情,制定了十条服务意见,即:①深入推进“平安茅箭”建设,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祥和、廉明有序的环境。②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和涉农主管部门加强各种项目资金的监管,依法保障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③积极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全力服务东风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为国企发展保驾护航。④建立廉洁准入机制,积极介入辖区内重大交通、公共、公益等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⑤建立动态防范和参与协调服务机制,构筑服务平台,全力服务东风工业园区、高校园区、东城开发区和白浪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⑥加大保护与管理力度,促进旅游产业发展。⑦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执法司法公正。⑧建立“维权绿色通道”,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护改革者、鼓励创业者,着力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⑩积极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促进各种经济成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院党组提出了开展“四送五进”活动,以此为载体,推动创建“服务型”检察院活动深入开展。“四送五进”,即:“送政策、送法律、送建议、送温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希望大家对照以上十条措施和开展“四送五进”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3、关于创建“和谐型”检察院活动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从建设和谐家庭、和谐单位做起,所谓“和谐型”机关,其重要特征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团结协作共同发展。为此,我们要着力营造好“四个环境”,即积极营造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增强机关的亲和力;积极营造团结平等的民主环境,增强机关的凝聚力;积极营造开拓进取的创业环境,增强机关的创造力。为了营造上述环境,就必须把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落到实处,坚持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相结合。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落实从优待检,把关心干警或干警家属工作落到实处。
(五)要加强检务保障,努力提高科技强检水平
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检务保障和科技强检工作的重点。重点加强机关局域网建设、互连网站建设和办案监控建设等。二要认真抓好“两房”建设。争取利用国债资金项目,尽快启动侦查技术大楼建设。三要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同时争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加强经费保障。四要逐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争取在两年内逐步更换一批办案交通工具,添置一些适应办公办案必需的装备器材等。
(六)要振奋精神、弘扬正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作风关系形象。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借这个机会,我向大家提出两点要求:
1、要树立“三种精神”
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振奋的精神状态能够给工作提供不竭动力。我们检察机关、检察干警肩负着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任务,必须始终振奋精神,始终保持高昂的热情和工作干劲,推动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第一,要树立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精神。一是在事业上要有追求。应当看到,检察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大事业,各项检察工作都与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能密切相关,大家的责任重大、使命崇高,如果意志消沉、精神萎靡、随波逐流、得过且过,在一个部门或科室几年干下来,面貌依旧,建树不大、难有作为,就不能说尽到了职责,就有愧于党和人民的期望。因此,大家要确立为党和人民多做贡献,成就一番事业的决心,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有所作为、有所建树。二是在工作上要创一流。要始终坚持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努力争先进、创一流,使本部门的工作纵向比较能够年年有进步,年年有提高,横向比较能够在全市,甚至在全省有拿得出、叫的响、过得硬、特色鲜明的工作品牌,推动我院工作力争进入全市靠前位置;要积极开展“创先进检察院、争先进处科室、当先进检察官”活动,“五比五看”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有先就争、有奖就夺”的争创热潮。今年,各部门负责人都要对本部门工作提出一个争创目标。三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大家要时刻想着自己肩负的责任,时刻想着自己负责的工作是否做好了,还有没有发现了的问题没有解决好,有没有拿出来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了办法落实了没有,要有一种职责未尽到就寝食难安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聚精会神的抓工作,务求各项检察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要有迎难而上的勇气。工作中遇到困难是必然的,关键是要勇于迎难而上,克难奋进,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我们常说:“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工作任务越重,困难越大,就越要有一种韧劲、钻劲、拼劲,越要激发饱满的工作热情、旺盛的工作斗志,去抓工作,想工作、干工作,努力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
第二、要树立扎实肯干、务实高效的精神。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按照客观规律开展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落实,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务实高效,决不作主观臆断的“拍脑袋”决策,不追求脱离实际的高目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不切实际的瞎指挥。我们有的干部缺乏实干、苦干精神,抓工作抓落实满足于就事论事,上传下达,停留在召开会议、发文件以及制定方案上。这样搞,事情只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方案的贯彻落实。如果用讲话落实讲话,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缺乏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的实际行动,落实就会变成落空。因此,我们抓工作必须静下心来,沉下身子,深入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对群众最为关注、工作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逐个研究解决办法,对定出的措施逐条抓好落实,对建立的制度逐项贯彻执行。抓工作要落脚于实,着眼于紧,讲实话、办实事、见实效,做到快节奏、高效率。同时抓工作要在细节问题上下功夫,细节决定成败。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工作落实,我们的各项工作就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三、要树立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历史和现实表明,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一项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事业,是难以发展进步的。我们的党是靠艰苦奋斗起家的,也是靠艰苦奋斗不断发展进步的。在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艰苦奋斗的精神不能丢,艰苦奋斗的要求不能改变。当前,在检察工作条件逐步改善、生活水平提高、办公办案条件逐步改进的情况下,我们更要清醒看到改革开放虽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国家还不富裕,物质文化生活的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需要继续艰苦奋斗,勤俭创业。要清醒看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以及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要求之间的差距,牢固树立为检察事业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要清醒看到在法律监督工作特别是反腐败斗争中检察人员肩负历史重任,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甚至需要作出某些牺牲,自觉做到在考验面前牢记自身使命,甘愿把生活苦乐置之度外,为检察事业无私奉献。树立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最重要的是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实效比奉献,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攀比奢华,坚决反对浮躁浮夸、急功近利、追名逐利。
2、要倡导“三种风气”
第一,要倡导调查研究的风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也就没有决策权。因此,我们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找准本部门的工作重点、热点、难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以推动工作发展。
第二,要倡导讲原则、守纪律的风气。我们必须在区院机关大张旗鼓地树正气,压邪气。在此,我提出“四个要求”:一是要令行禁止。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保证政令、检令畅通,保证上级和区院制定的各项制度、规范、纪律得到严格执行,保证各项工作部署有部门、有专人去落实。今后,各项工作凡是提出时限要求的,都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到位;凡明文禁止规定都要执行落实到位,如果谁违反,发现一起,坚决查办一起,决不手软。对干警的执法行为,有不规范之举的必查,有不规范之举必究。如果不强化制度的执行,制度疏于落实,就可能让干警在工作中随意行为成为“习惯”,“习惯成自然”,这对法律权威和公正,对队伍管理都将产生极大的危害。二要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求干警做到的事情首先自己要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事情首先自己不做,发挥好表率作用。三要敢抓敢管。讲原则、讲正气,对违反原则的人和事要敢于批评制止,坚决克服奉行好人主义,碰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上推下卸的现象,切实抓好工作,带好队伍;四是要开展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问题要通过正常的组织程序反映,不允许无中生有的诬陷他人,私下串联或者造谣、传谣。
第三,要倡导团结协作、和谐友善的风气。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创造力,团结出号召力,团结出战斗力。有句俗话说的好,“相互补台共同上台,相互拆台共同垮台”。因此,院党组要想切实增强团结意识,讲团结,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遇事多商量,多听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今后,凡院党组决定重大事项时,要请中层干部或部分群众代表列席参谋。要建立谈心制度,领导与领导之间,领导与干警之间,干警相互之间,加强沟通,加强团结,加强协作,提升机关整体战斗力。全院干警都要珍惜在共同工作、共同学习中建立起来的同志情谊,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真心相待,和谐共处,始终把精力放在干事业和抓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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