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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着简朴、平易近人,常常在办公室接待群众,在乡镇、街办和企业奔忙。他并不是一般的机关办事人员,而是现任茅箭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总支书记的刘明华同志。多年来,他先后担任过乡党委书记、中共茅箭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等多个领导职务,2003年调任茅箭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总支书记。虽然工作岗位和职务在不断地变化,但他始终保持着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严于律己、无私奉献的人格力量和不徇私情、不求回报的一身正气,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尊敬和信赖。
一、加强学习不放松。学,然后知不足。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工作的要求,刘明华同志始终把学习放在首要的位置,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自觉防范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因为工作繁忙,他中午从不回家,常常是吃完午饭就到办公室读书充电,先后认真学习了《宪法》、《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法》及其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对与工作紧密联系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学习,以此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注意调查研究,结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撰写了大量理论文章并在有关刊物上发表。其中《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谋划劳动保障事业新发展》获茅箭区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二等奖。由于他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赢得了局机关干部的尊重,掀起了全局上下强化业务学习的热潮。
二、身先士卒树廉风。清正廉洁,仕者之德。刘明华同志作为单位的一把手,权力不可谓不大,但他从不滥用权力。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发扬民主,乐于听取不同意见,经常与机关干部交心谈心,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与其他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的交流上,坚持与人为善,尊重他人,坦诚待人,机关上下形成了精神振奋、奋发进取,人人劲头十足,个个心情舒畅的良好工作环境。在工作中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按制度规章办事。在深入企业开展服务工作中,多次拒绝企业宴请,拒收礼品,坚决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在用车、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劳动纪律等各个方面他都严格按规定、按制度办事。单位重要工作、重大财务开支都是按规定程序进行。他,以平和之心对 “名”,以淡泊之心对“权”,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法”,以自己廉洁从政的高尚品德在干部职工中树立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形象。
三、无私奉献顾“大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刘明华同志一心扑在工作上,他心里装的是群众,想得最多的是工作,照顾的最少的是家人。虽然父母多年瘫痪在床,但他始终以大局为重,以岗位责任为重,从未因家里的事情而耽误过工作。他可能无法弥补因为没有尽到一个好儿子、好丈夫的职责而带来的遗憾,但是他用自己的爱岗敬业之心换来了广大群众对他的信任和支持,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了领导同事的称赞和尊重。正是由于他的努力,茅箭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各项工作都走在前列,他本人也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
四、勤政廉政解民忧。从政民为上。在实际工作中,刘明华同志始终以为民办实事、解民忧为根本出发点,带领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认真开展工作,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切实做好各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2008年,由于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辖区内某公司几家超市同时关闭,造成几十名职工因工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违约金、风险抵押金等方面的争议问题。虽经多轮协调,但该案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为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辖区社会稳定,他积极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多次协调,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和谐的气氛中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起49人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同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带领全局以“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的支撑能力,近三年来,共征收社会保险金3547.08万元,其中:征收养老保险金3329万元,失业保险金218.08万元;养老保险新增扩面2077人,失业保险新增扩面1850人。累计为3124名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2132万元,为1210名失人员发放失业金162.47万元。同时,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劳务输出等,安置、吸纳、扶持了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
五、维护团结树形象。班子团结与否,是事业兴衰的关键。他始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工作中互相支持,增强了局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五比五看”活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促进了局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关建设,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干部队伍的素质得到极大提高,工作的热情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营造出了人尽其才、大家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良妤氛围。为不断改善机关办公条件,经过他多方努力筹措资金,机关更新了工作用车,添置了电脑,达到人手一台,建立并开通了茅箭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装备了多功能仲裁庭,配备了标准化档案室,档案管理已达到省一级标准。几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机关党组织连续三年被区委授予“先进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局机关2004年、2005年分别被评为区“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单位”,2006、2007年度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05年局机关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再就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7年被评为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召唤下,刘明华同志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赤热情怀和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业绩,赢得了上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勤政廉政是他孜孜不倦的精神状态,执政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是他无怨无悔的崇高追求,这就是他,一个平凡普通却又值得尊敬的“三个代表”的忠诚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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