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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的个头,结实的身板,一双机敏的眸子闪烁出粗犷与豪放、果断与聪慧的光芒。他,就是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雄。 1988年,年仅18岁的张雄被招工到东风轮胎厂当上了一名普通工人。1994年,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全国招干考试,由此从企业车间走进了国家机关——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在茅箭区检察院,他从书记员干到助理检察员,由助理检察员干到检察员,再由检察员被提拔为反贪局副局长。 “热血男儿贵在有志,干什么事情都要干出个名堂来!”生性好强的张雄从走上反贪岗位的第一天,就发誓要成为一名最优秀的侦察员。为了实现自己的宏伟理想,张雄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他认为,尽快实现从普通工人到人民检察官的角色转换,惟一的办法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为此,从穿上检察官制服的那一刻开始,他便一头扎进法律知识与侦察知识的海洋。岗前培训结束时,他以培训班上第一名的成绩走上工作岗位;后来又经过两年检察官培训中心的培训,拿到了《检察专业证书》;再后来,他又在市委党校参加了法律专业本科的学习。张雄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犯罪分子的头脑越来越狡猾,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他们千方百计地找法律的漏洞、钻政策的空子。作为一名反贪干警,要想与犯罪分子周旋到底并查明真相,没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相关领域的知识是不行的。只有用知识充实自己,才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和认认真真的总结,张雄在摸索中掌握了一整套侦察技能,他总结道:“合法、准确、及时,是办好反贪案件的真谛;强化侦察意识,是整个侦察工作的灵魂;树立策略意识和战机意识,是完成整个侦查任务的重中之重。只有做到静若处女、动如脱兔,才能最有效地把握战机、最成功地打击犯罪。”集腋成裘、厚积薄发,使张雄在反贪侦察的技能上渐渐成熟,最终成为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的侦察勇士。 2002年初,张雄所带的办案组在查办某公司营业部业务主任王某挪用公款一案时,核对了大量的财务账目及收费发票,基本查清了王某挪用公款11万多元的犯罪事实。茅箭区检察院很快决定将案件移送起诉。后经法院审理,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按照常理,办完案子就应该了事,而具有较强责任感的张雄却没有那样做。他认为,王某犯罪既有个人主观的原因,也有单位管理不善的因素。为了杜绝类似案件的再度发生,他向该公司提出了4条合理化建议:限制业务员领取收据的份额,建议每次限领3份;及时上缴已领取的收据存根,并以存根领取新的收据;业务员必须在24小时内将收取的经费上缴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必须要落到实处。该公司采纳了张雄的建议后,从2002年至今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案件。 进入2003年后,随着国有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反贪工作面临着“等米下锅”的难题。张雄和他的同事们不等不靠,注意发掘初查中发现的一切蛛丝马迹,努力从中顺藤摸瓜找案件线索。他们在初查市某公司余某的经济问题时,查出了该公司原出纳员高某贪污公款5万多元的大案,同时在查该公司同市某单位的一笔经济往来账目中,又发现该单位非法设有小金库,存在着严重违纪开支的情况。经过锲而不舍的努力,最后依法追缴赃款12万余元。在对一个案件线索的调查中,张雄注意收集各种情报,不放过任何可疑情况,不但破获了一系列大案,而且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2002年9月,张雄听说十堰市某厂房租收入不上账、私设小金库,而小金库资金有可能存在非法支出的情况。他立即向院领导反映,制定了周密的初查计划。在调查该厂小金库账目时,发现了4万元的借支和1.5万元的白条支出。他连夜传唤该厂厂长夏某,夏某承认4万元被其挪用。根据张雄掌握的情报,后经检察院领导研究后,当即决定对夏某进行立案侦查。在对夏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后,面对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政策攻心,夏某不得不交代出1.5万元白条支出的去向。得知1.5万元被夏某行贿后,张雄和其他办案人员顾不上休息,他们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紧接着传唤了涉嫌受贿人及有关证人,使案件最终得以水落石出。 侦察工作虽然很难,但最难的还是闯过一道又一道的人情关。在反贪工作中,侦察人员时常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遇到问题是“绕道走”还是坚持原则唱“黑脸”?张雄也曾苦苦寻思。他想,既然组织上把自己放在这个特殊的位置上,就要坚持原则,负好这个责;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就应该维护法律的尊严。2000年4月,市某贸易公司部分职工联名举报该公司副经理徐某涉嫌索贿、受贿。张雄和同事受理后查明:犯罪嫌疑人徐某在任副经理期间,以给某局局长送礼为名,索取该公司租房户现金。这个案件虽然金额不大,但它一方面影响了有关领导的声誉,一方面给公司的房租收入造成了影响,群众对此反响强烈。此案被立案侦察后,某局的有些干部找到张雄说情,并以各种名义施压。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企业的利益,张雄和办案人员一道,义无返顾地顶住压力迎难而上,依法将案件移送起诉。 侦察工作虽然苦,但苦中作乐的情趣却不是每个人都能体味到的。张雄刚进入反贪局不久,在配合同事侦察一件受贿案时,介绍贿赂人刘某态度一度极为强硬,其顽抗程度出乎侦察人员的预料。传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如果不在12小时内获取刘某介绍贿赂的证据,无疑就会出现放虎归山的情形。“刘某是年近不惑的女人,最关心、最牵挂的是她的家庭和孩子。”张雄想到这一点后,就和刘某拉起了家常。他巧妙地为其出点子,指出其拒不交代会给自己的家庭、孩子带来严重后果。在张雄用心理学这把钥匙的开启下,刘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地崩溃,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介绍贿赂的全过程,为侦破此起受贿案提供了关键的证据。以心攻心、以智斗智,张雄从中深深地体会到,做好反贪工作仅靠法律知识和吃苦耐劳精神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多学科的知识和多种战略战术。惟有如此,才能应付各种复杂的案情。 破案是侦察人员追求的崇高目标,每一起案子的侦破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当这种战斗以胜利结束时,艰辛、疲惫和委屈都会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激动、欣慰和自豪充溢在侦察人员的胸中,张雄将其称为一种充实的快乐。的确,这种感受对张雄来说,几乎就是刻骨铭心的。几年来,张雄的妻子在襄樊工作,常年累月只能由他自己带女儿,为了工作而忘了孩子的事情时有发生。万家灯火时,张雄的家里有时还是漆黑一片。特别是他赶到幼儿园接孩子时,看到哭哑了嗓子的孩子,他的心情总是特别复杂。可是,张雄依然无怨无悔。 2006年1月7日凌晨,睡梦中的张雄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原来是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打来的,反映他们通过网上信息发现了茅箭检察院网上追逃的贪污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韶关市的线索。张雄顿时从床上蹦了起来。李某贪污一案是张雄从2004年12月始负责侦查的,但案发后李某潜逃到外地。两年来,为了追捕李某,张雄和专案组同志们作出了很多努力,费尽周折,但一直没有发现李某的踪迹。案件一直不能结案,张雄面临了很大的压力。听到这个好消息,张雄异常兴奋,他迅速向检察长和局长进行汇报,请求立即前往韶关抓捕。此时,女儿在熟睡中,他一走,女儿将独自在家。张雄没有片刻犹豫,他把女儿托付给同事照料,然后带领两名干警连夜驱车千里赶往韶关,与当地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在一家宾馆内抓获了潜逃两年的犯罪嫌疑人李某。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是人民检察官张雄的拳拳心声,这同样也是他不倦的人生追求。有所追求就会有所收获。张雄自从事反贪工作以来,曾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2000年,他被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市优秀检察员”称号;2001年,他和他所带领的办案组被十堰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一次;2002年,他被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再次授予“全市优秀检察官”称号;同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查办职务犯罪百日办案竞赛”活动中,他所带的办案组被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05年,他再次被表彰为“十堰市优秀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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