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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区委十件大事》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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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发[2007]18号

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
关于印发《2008年区委十件大事》的通知


各乡镇、街办、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东城开发区党委,区人武部党委,  区委各部委,  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人民团体党委(总支、支部):
    经区委七届四次全会表决通过,现将《2008年区委十件大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8年区委十件大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区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能够”,“不符合”、  “不适应”三种问题,努力培养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干部队伍。
    2、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行街办、开发区、保护区管理局党代会常任制,力口强人大、政府、政协和“两院”党组建设,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紧密结合经济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软实力,构筑茅箭的核心竞争力。
    3、科学谋划和推进四大功能区建设,以打造百亿东风工业园为重点,统筹工业园区、商贸月艮务区、生态旅游区、高校园区发展,着重抓好三环工业园建设、火车站经济圈发展、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等工作。
    4、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工商经济、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为加快十堰东部新城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5、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解决就业、就医、就学、养老、居住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探索以工业化、城市化带动城郊新农村建设的路子,推进和谐茅箭建设。
    6、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政议政;  以村居换届为契机推进基层民主自治,着力建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7、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构建大防控、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和民兵预备役队伍建设,全力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连冠”,维护茅箭社会稳定大局。
    8、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改善社区软硬环境,发展社区和谐文化,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提升社区的凝聚力和亲和力;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力构建文明和谐的新城区。
    9、进一步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凝聚各方力量投身东部新城区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10、坚持解放思想和科学发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围绕东部新城区建设的课题调研,举办东部新城区论坛,集中社会各方面的智慧推进东部新城区建设,为东部新城区建设扩大宣传、营造声势,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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