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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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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政办发〔2007〕63号


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东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湖北省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鄂政电[2007]2号)和《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十政办电[2007]22号)文件要求,区政府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次土地调查是继全国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后又一次全国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认真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二、调查的主要任务
    (一)农村土地调查。利用航天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查清农村耕地、园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及分布状况,可分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是此次土地调查的重点任务。
    (二)城镇土地调查。查清城市、建制镇内土地利用状况和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用地等土地利用状况。
    (三)基本农田调查。利用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及规划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造册。
    (四)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土地利用信息管理体系,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
三、调查工作步骤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从2007年7月1日开始至2009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7年7月至2007年10月)
    各乡镇、街办,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东城开发区成立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编制调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及时组织培训,办好试点,为全面推进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调查阶段(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
    1、2007年11月至2008年7月,全面完成辖区农村土地调查外业内容与耕地田坎系数调查工作,逐地块查清全区各类土地的位置、类型、面积、分布等内容情况,同时查清全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保证土地权属确权率达到90%以上。2008年8月至10月,全面完成全区农村土地调查的内业建库与汇总内容。至2008年底,在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基本农田划定和规划调整资料,完成基本农田的上图、登记、造册,查清全区各调查单位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2、在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全面完成辖区城市建成区、建制镇的城镇土地调查,包括城镇建成区地籍测量和数据建库工作。
     第三阶段:界线接边与汇总阶段(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
     完成乡级接边、数据汇总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向市国土资源局呈交成果。
四、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
     按照市政府要求,区政府拟成立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负责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工作的日常事项。各乡镇、街办(赛武当保护区、东城开发区)要迅速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辖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工作业务指导及检查验收由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牵头;调查经费由区财政局会同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编制预算方案,并负责分年度足额拨付到位;区民政局负责提供辖区内行政勘界相关文件与图件成果;区建设局负责提供大比例地形图等基础性资料;区农业局要配合做好基本农田调查工作;区统计局负责调查数据与原上报数据的分析衔接工作;区林业局负责国有山林的认定工作;区水利局负责国有江、河、库、沟的认定工作。其它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
     (二)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宣传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重要内容及工作要求,为顺利开展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搞好培训
    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负责全区土地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各调查单位要抽调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土地调查工作。土地调查数据建库也要选择有资质的专业队伍。
    (四)落实经费
    按照土地调查经费分级负责要求,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将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划拨到位,满足工作需要,确保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严格检查验收
    土地调查要保证成果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成果。要实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各调查小组要进行自查,各调查组之间进行互检,确保调查数据准确。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OO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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