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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争取项目(资金)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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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文[2008]6号

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争取项目(资金)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

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项目建设工作者紧紧围绕建设十堰东部新城区的目标,辛勤工作,攻坚克难,大力实施工业强区战略,积极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使全区呈现出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大开发、大建设、快发展气象,取得了丰硕的建设成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的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全区上下参与项目建设和服务项目建设的积极性,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争取项目(资金)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区财政局等5个单位为争取项目(资金)先进单位;授予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等5个单位为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授予刘明华等10名同志为争取项目(资金)先进个人;授予蓝劲松等20名同志为服务项目建设先进个人,并通报全区表彰。

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牢固树立围绕全局抓项目建设的意识,积极投身和服务项目建设,努力完成全年项目建设任务,为加快建设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更具实力的十堰东部新城区作出更大贡献。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附:茅箭区争取项目(资金)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       

                       2008年2月15日   


茅箭区争取项目(资金)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

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争取项目(资金)先进单位(5个)

区财政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交通局

区水利水产局

区民政局

二、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5个)

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

区建设局

人民路派出所

十漫高速公路协调服务指挥部办公室

十两路协调服务指挥部办公室

三、争取项目(资金)先进个人(10名)

刘明华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区扶贫开发办主任

      五堰街办党委书记

卜荣平    区农业局局长

刘清芳    区卫生局局长

王卫平    区商务局局长

李金功    区教育局局长

梁文新    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华汉喜    区经济局局长

孙仁绪    区科协主席

四、服务项目建设先进个人(20名)

蓝劲松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朝海    区交通局局长

万家林    区纪委常委

张世林    区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高卫东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辛湘莲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刘从华    区交通局副局长

李华生    区经济局副主任科员

马昌荣    区建设局质检站干部

      区农业局干部

      区蔬菜办干部

刘清虎    武当路街办党委副书记、人大联络处主任

王远明    武当路街办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德宝    二堰街办党委副书记、人大联络处主任

袁学华    五堰街办正科级干事

陈正浩    东城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东城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任传勇    武当路街办顾家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胜利    武当路街办顾家村治调委员

徐敏先    东城经济开发区徐家沟村四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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