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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茅箭实际,组织研究、拟定茅箭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协调、督促、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监督、检查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 ;对下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进行信息交流和分析研究;向区委和区政府报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对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负责对辖区各单位人口计划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和分析研究工作。贯彻落实以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协调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综合治理、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订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避孕药具发放进行监督管理。编制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指导全区计划生育系统财务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监督、检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经费和国有资产。制定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开展计划生育干部岗位培训,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内设办公室、规划统计科2个科室,下属计划生育服务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2个副科级二级单位。定编11人,行政编制4人,其他编制7人,部门领导正职1人,副职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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