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广播电视局是主管全区广播电视事业的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 主要职责
1、为全面贯彻党各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制定并实施区广播电视事业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建设标准。
2、制定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协调、指导全区广播电视工作改革,研究分析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有线电视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网及其设施的技术维护与管理工作。
5、研究和推进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 体制的改革,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广播电视局内设2个职能科(室)。
1. 办公室
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情况综合,上传下达;负责文秘、信息、档案、考勤、办公自动化、信访、接待等工作。
2. 技术科
负责广播电视其础设施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网络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有线电视的勘测、入户工作;为用户提供有线电视服务;负责全区有线电视网络的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用户稽查及有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三、 人员构成情况
区广播电视局现共有15人。
局长 马 力
副局长 马学军
副主任科员 李 颖
技术科 冉明龙、朱道祥、余世平、陈国民、郑相党、范月青、燕凤武、陈兰宗;
办公室 冯敏、陈文欣;
退休2人 万法州、刘清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