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茅箭政务网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正文
科学技术局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年10月10日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科技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区重点科技项目攻关计划,统筹管理各项科技专项发展计划;研究制定科普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健康发展。研究提出推进我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制定促进民营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民营科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人员相关政策。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确定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管理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费和科技外事经费及有关费用及其预、决算。组织提出全区高新技术发展战略与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指导、规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成果的投资股的认定工作。研究制定全区科技咨询、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归口管理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制定全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及乡镇、街办、开发区、林场科技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登记、鉴定、奖励、推广等工作;指导、规范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归口管理全区科技信息和软科学研究工作;科技统计、科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动员工作。承担区科技兴区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组织推动科技兴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乡镇、街办、开发区、林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保护知识产权成果,组织申报专利;负责科技信息收集与发布和全区地震工作。内设办公室、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科、知识产权科2个科室。定编7人,行政编制5人,其他编制2人,部门领导正职1人,副职1人,部门其他领导(总工程师)1人。

   茅箭政务网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鄂ICP备05013908号    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网站电话:0719-8795645  8787747     投稿信箱:letter@maojian.net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制作:QQ18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