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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与区地方志办公室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布置的党史和地方志编撰工作,编纂《中国共产党茅箭区历史》、《中共茅箭区组织史资料》、《茅箭区志》、《茅箭年鉴》等史书;指导、会审区直部门、乡镇、街办、管理局、开发区和企事业单位编纂乡镇、部门志;制定全区党史、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区党史、地方志规章制度,实现记史、修志工作制度规范化;负责全区党史、地方志资料的搜集、编研、编纂;开发利用党史文物资源,协助区委搞好党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负责省、市级党史、地方志方面的征稿组稿任务和相关书刊发行工作。 2001年12月区机构改革时,明确区委党史办公室(区地方志办公室)为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任 刘道军
副主任 顾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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