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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制订司法行政 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街办、林场、东城开发区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 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中有资产和人事工作。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政工科、法规教育科、法律援助中心6个科室。下属公证处1个副科级二级单位和茅塔司法所、五堰司法所、武当司法所、二堰司法所、东城司法所、大川司法所6个基层司法所。区司法局系统核定行政编制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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