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26年度区委巡察工作计划》,2026年4月7日启动对区委宣传部、区委社工部、区委编办、区融媒体中心、区信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6家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时间2个月左右。
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服务支点建设、推进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情况,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情况,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通过手机扫描“荆楚码上巡”二维码或来信、电话、邮件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开展巡察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19-8787183;
电子邮箱:mjqwxcz@126.com;
联 系 箱:设置在茅箭区政府门口(武当路71号);
接听电话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信访截止时间:
2026年5月31日

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