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印发《通知》全面部署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来源:高敏 时间:2023-05-23 17:24:00 阅读数:
近日,区政府印发《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茅政发[2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抓好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特别是在经历3年新冠疫情冲击后,开展经济普查对摸清我区经济发展家底、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新变化、新特征,完善更新市场经济主体数据库,有效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夯实统计信息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从“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建设首善示范区”的战略高度,以更严的工作作风、更实的工作举措、更高的业务水平推动各项普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普查顺利实施。
《通知》强调,为加强普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茅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各地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认真做好各项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将依纪依法予以处理。要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创新手段方式,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要强化宣传引导,动员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落实经费保障,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区财政统筹保障,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结合本地普查工作实际,科学编制普查经费预算,加强普查经费监督和管理,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经普办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