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茅箭区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实现“批地即供地”

来源:明莉 杜鹏 程登峰 代晨元    时间:2024-07-03 15:27:43    阅读数:

7月1日,茅塔乡岩屋村自然保护区居民梯次生态搬迁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规划许可正式办结,相比传统流程供地提前近30个工作日,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批地即供地”,为十堰首例。据悉,该项目是茅箭区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重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440平方米,计划安置38户129人。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积极探索、优化创新,今年更是将“批供合一”做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金点子”,在办理项目地块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将乡村规划许可与用地审批一并申请,一并审批。

该局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梳理农用地转用政策,聚焦用地报批申请、组卷、上报等流程,逐项细化工作任务,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用地问题,强化服务指导。通过构建内部并联审查机制、理顺办理流程、优化审批环节,实现一次受理、并行办理、同步出件,真正让办事企事业单位少跑一次路、少交一份文、多办一件事。

推行“批供合一”创新供地模式,一方面保障村集体建设用地需求,另一方面科学精准把控用地规模,在开展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的同时,由项目单位同步提交建设规划方案,通过对方案的审定,以实际需求精准核定建设用地增量,从源头实现对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此项改革是对规划及用地的深度融合,是自然资源全链条管理新模式的探索,是变并联审批为串联审批的又一次创新,压缩了办理时间,减少了审批环节,实现一次申请,多审合一;推动了节约集约用地,把对建设用地需求的合理性审查前置化,精准确定农用地转用面积,实现自然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了审批效能,对符合用地类型要求和规定条件的项目实施批供合一,做好了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真正解决了集体土地资源使用率较低的问题。